陸嘉社區位於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南路110號,佔地約兩公頃,早期(1969起)安置因國軍精實專案遭裁撤單身無眷軍士官兵,後期開放安置收容無直系親屬在台之軍士官,1998年9月15日國防部函文通知終止申請。
1987年11月2日政府開放兩岸探親,1992 年 7 月31 日施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些單身無眷榮民或迎回或另娶大陸籍配偶來台,限於單身退員宿舍規定,已婚退員或取消居住權利或另行在外租屋,1998年後因終止申請借住命令,造成空房間數量增加,遂有退員以看護名義將眷屬留置宿舍,後因退員凋零迅速、空屋增加下,退員配偶乃大量遷入社區居住,形成單身退員宿舍內,配偶、遺眷數反超過單身榮民總數之特殊現象。
政府當時安置國軍將士區分為:
1.接收日據時期眷舍。 2.由各軍種單位興建與分配眷舍。 3.現役有眷官兵分配眷舍(即眷村)。 4.安置於榮譽國民之家(榮家)。 5.單身榮民可申請安置於退員宿舍。
非政府安置,類似眷村之集體聚落: 1.由政府興建並提供貸款予軍士官承購。 2.榮民因工程興建而與在地通婚。 3.因退伍依附於眷村附近集體購置。 4.集體於部隊附近佔用國有土地居住。
其中,單身退員宿舍因封閉性強,而鮮為人知與缺乏相關記錄與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