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西元1973年(民國62年)台糖麻佳總廠單據粘存憑單(代現金支出傳票),本件為「正本」,表格記載領款人姓名:黃○利等3人;製單日期:西元1973年(民國62年)6月,案據及摘要:付收購七股段14-140號等4筆共0.8514公頃地價款,金額:133,669.00元。機帳代號2-14-72-826,62.2.28資地字第92211006號核准(第10屆17次董監聯會通過備查),每公頃160,000元。西元1946年(民國35年) 5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糖業公司」。西元1950年(民國39年)7月改組,設有台中、虎尾、新營、總爺及屏東五個總廠;其中總爺總廠轄有總爺、蕭壠、車路墘、三崁店、善化及玉井等糖廠。
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台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