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台南市政府政令刊物《台南市政》第十九期的封面內頁文章,內容為宣布「自由地區立委增選台灣省第二區選務所成立」。1969 年的立委增選是 1949 年政府遷台,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憲法後,台灣人民第一次有機會選舉立法委員;過去的選舉都僅止於地方自治層級,最高不過省議員,而本次選舉雖增選名額僅 11 人,卻已是難得打開的政治機會。而當時選舉採大選區制,第二選區包含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等 11 縣市,須選出四名立委含一席婦女保障名額,選舉事務所設置於台南,顯見台南在當時仍有重要政治地位。
為了鞏固政權而凍結了20年的中央民代選舉,終於不得不面對政權正當性的質疑,而首次舉辦中央民代補選,一旦打開制度的細縫,人民渴求民主的意念就有機會由體制外抗爭轉為體制內的革新動力,競選時期的演講更成為黨外人士批判政府的「民主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