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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新鮮事例

本件為 1957 年 5 月 23 日的《中華日報》剪報,內容為台南市府佔用民地訴訟敗訴的相關報導,報導者為中華日報記者連景初。

訴訟內容為台南市政府中區區公所於 1952 年未依合法手續使用民地建築赤崁康樂台,1953 年再建一零售店,被地主呂子明提起告訴,請求返還土地及賠償損失,一二審均為地主勝訴,市政府上訴至最高法院遭駁回,市府確定須賠償 63 萬餘元,但市府遲遲未支付,地方法院遂發出執行命令,自台灣銀行台南分行的市府帳戶中直接支付。

報導者認為這是一場非同小可的「民主官司」,因為法院確實遵守了「依法行政」的精神,即使是公部門也必須站穩法治立場,改變了過去人治為重的政治想像。同時,文末也質疑這筆賠償最後仍由全民納稅支出,誰該負這個責任?

從這篇報導可看出,雖然中華日報有明確黨派經營色彩,但在地方新聞處理上,仍有機會秉持客觀立場質疑公部門作為,或許有人認為這與當時市長葉廷珪非為國民黨籍人士有關,但媒體基於新聞專業勇於挑戰當政者仍值得肯定。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連風彥
  • 副標題
    中華日報關於市府訴訟敗訴報導
  • 撰寫者
    社團法人臺南市台南新芽協會
  • 創作者
    中華日報(連景初)
  • 時間資訊
    報導時間
    1957
  • 媒體類型
    報紙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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