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第7屆全省運動會於1952年(民國41年)10月25日在屏東市舉行。名譽會長為陳誠(行政院長)、會長吳國楨(臺灣省省主席)、總裁判郝更生、彰化縣總領隊陳錫卿(彰化縣縣長)、副總領隊潘星照(彰化縣教育局長)、林朝業(曾任員林鎮長1960-1968、彰化縣議員、林齒科牙醫)、劉翠濤。林朝業兼大會審判委員會委員、拳擊裁判長。
林朝業(1913-2009)意氣風發地站在隊伍正中央(中排左5),高舉蔣中正總統頒發的「強身報國」優勝錦旗,選手們也展示行政院長及臺灣省省主席頒發的優勝等等錦旗及獎盃,更特別的是,榮獲全省運動會精神總錦標,2位女選手不讓鬚眉為員林爭光,舉著「尚武菁英」錦旗。為時任縣議員的張玉花(中排右2),為一名女醫師,在中正路高壽堂旁開設至誠醫院,本身也是運動好手,亦曾經代表員林參加省運女子籃球比賽。
林朝業多次擔任省運拳擊裁判長,訓練出來的員林拳擊隊選手在這次省運爭取到最高榮譽,高俊英(中排左2,高有生之子)、張弘毅(前排左3)、江再添(中排左6)皆獲省運前3名,後來張弘毅也取得省拳擊裁判資格。
照片中其他人物,後排左1張良慶(員林鎮鎮民代表會主席),左3吳遜程,左4李為棟,左5黃鏡,左6江再添,左7蔡恭,左8高有生(高俊英之父,高壽堂藥房老闆),左9鄭阿鼎。中排左2高俊英,左5林朝業,左6江再添,左7張玉花,左8林輝煌。前排蹲左3張弘毅,左5李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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