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明治31年)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設立,調查土地情形,進而了解水利設施概況。1901年(明治34年),臺灣總督府頒布「公共埤圳規則」,賦與埤圳公有性質,凡有關公眾利益的埤圳,皆指定為公共埤圳,須受行政官廳的指導及監督。所有公共埤圳必紀錄水源起迄、經過地點、新設或變更路線的年月日、投資方式、埤圳長度及闊度、受益地區、埤圳認定月日、權利關係、管理方法、管理人姓名、修繕方法及水租等,並將調查工作推及一般認定外的埤圳。1908年(明治41年),總督府公布「官設埤圳施行規則」,以總預算三千萬圓為特別事業費,就全臺14處埤圳進行修改工程,制定16年的發展計劃。
臺中州水利協會的工作有: 管理會員、編列豫算,辦理水利事務講習會、水利事務研究會、水利組合長月例懇談會、水利組合監視員及技術事務打合會、表彰水利功勞者、水利基本調査、制定水利組合旗、宣傳水利思想、制定水利徽章及監視員制服、建設水利會館、慰問傷病兵、水利組合職員體育大會、內地水利事業視察及發行協會報等等。
張清華於1921年(大正10年)獲臺中州公共埤圳聯合事務聘為員林埤圳事務囑託管理,1923年(大正12年)獲聘任第4選區評議員,因有功於八堡圳水利組合,至臺中州廳接受表揚。照片第1排坐者左起第4位為張清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