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西元1973年(民國62年)台糖麻佳總廠單據粘存憑單)(代現金支出傳票)的「領收據」,內容記載如下:茲向台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領到收買本人私有土地地價計新台幣○拾壹萬参千五百捌拾玖元○角○分整(見附表)右列地價價款確實如數領訖無訛,此致台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公鑒。本件詳細註明具領人姓名、住址及身份證統一編號、日期及出賣之土地標示及應領價款明細表。二次大戰結束後,西元1946年(民國35年) 5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糖業公司」。西元1950年(民國39年)7月改組,設有台中、虎尾、新營、總爺及屏東五個總廠;其中總爺總廠轄有總爺、蕭壠、車路墘、三崁店、善化及玉井等糖廠。
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台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