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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她們結婚—拉拉大廚婚筵紀事〉節錄頁

此文刊登於2001年7月10日出刊、第三十四期《女朋友》雜誌雙月刊,撰文者為B Bird。文章主要以外燴公司老闆的視角,以日記體的形式,描述婚宴當天發生的事。婚宴的主角是一對女同志Tiger和Pink,她們同時也是外燴公司老闆的多年好友。文中佐以詼諧文字,不僅表現出婚禮現場的甜蜜歡快,更延伸出在美好想像與實際生活間,在社會氛圍與個人選擇間,對於女同志婚禮,甚至是婚姻本質的探問性思考。

早在第三十二期《女朋友》雜誌上,便曾以結婚為專題,收入不同樣貌的女同志婚姻故事。但並沒有如同B Bird此文,直接詳述婚禮現場的種種細節。若從《女朋友》雜誌向外延伸至社會對待同志婚姻的氛圍變化,則可從婚宴主角於文中所提出的疑問:「可是在10年前,我們辦的成婚禮嗎?」藉此觀察同志婚姻在不同時空背景下的長時段發展歷程。B Bird此文刊於2001年,同年四月,法務部草擬通過「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該草案第24條規定,「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時任法務部長的陳定南表示,該法通過後,同性伴侶即可結婚。但最終,在社會壓力下,此草案並未進入立法程序。若按文中的提問,回溯至「10年前」,根據中央研究院社會變遷調查顯示,臺灣民眾支持同性婚姻的比率,在 1991 年僅為11.4 %。須等到2012 年,才突破半數為 52.5 %。從數據結果不難想見,同志婚姻的困境,在早期所遭遇的嚴苛處境與難局。

另方面,此文章可對應思考的是,在現實的社會困境之中,看似被動束縛外,女同志面對婚姻選擇的彈性操作與自主能動性的實踐力。歷來的新聞報導慣於將2002年公開結婚的湯姆與漢娜,稱其為「第一對」女同志婚禮。但仍得繼續追問的是,除了所謂「第一對」公開結婚的社會投射與時代脈絡外,在1990年甚或更早,當時代環境普遍拒斥同志婚姻時,在法律與一夫一妻制的異性戀結構定義之外,女同志個人或是社群,透過什麼樣的思想養分與物質基礎,如何進行對自我「婚姻」的想像與實踐。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沃時文化有限公司
  • 創作者
    B Bird/此攝影著作為沃時文化有限公司原創,以CC方式釋出,作品內容為本公司以合理使用拍攝。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2001/07/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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