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就已經有同性戀,在《拉媽電子報》發行之前就已經有許多的女同性戀者同時是個母親,她可能希望與同性戀人有自己的家和孩子,也可能承受社會和家庭的壓力而進入異性戀婚姻生兒育女卻也有相愛的同性戀人,或是拒絕進入傳統婚姻家庭但獨自生養的女同性戀者,無論是哪一種女同性戀者的面貌,相較於同志運動中強調自我認同、現身出櫃和情慾解放的鮮明輪廓都顯得相當瘖啞而模糊,訪談並記錄下她們的故事以型塑集體記憶才能逐步爭取並恢復性少數的權益;《拉媽電子報》除了彼此生命經驗的分享外,也提供女同性戀者關於人工生殖、自體滴精、認養與收養、協議結婚、理財與保險以及與異性配偶離婚後爭取子女監護權等實務上的資訊交流;在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小組的協作下讓二十一世紀初台灣性少數的多元樣態被看見,包括異性戀婚姻內或外的T媽媽(身為母親的中性氣質女同性戀者)、被妻子出櫃的同夫、試著向兒女出櫃的同志家長、原住民同志家庭、不希望被誤解為外遇於是決定和同性愛人分手留在異性戀婚姻中的拉媽,這些苦澀卻寶貴的生命經驗甚至成為2007年三缺一劇團《一百種回家的方法》演出女同性戀者身兼母職多重弱勢的腳本,對於社會理解同志家庭和拉媽瞭解自己有相當大的助益。
《拉媽電子報》於2006年3月創刊至2009年發行30期,源於新竹地區的幾位女同志和2005年成立的全國性同志運動組織「女同志媽媽聯盟」合作,在MSN社群平台上每月刊登交流女同性戀者成家、生子、育兒所需的資訊,2012年隨著發行單位從「女同志媽媽聯盟」逐步轉型成「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並正式立案,復刊為《彩虹家庭電子報》。電子報又稱為電子郵件行銷(EDM或Newsletter),是針對特定的聯絡人清單發送符合讀者需求資訊的電子郵件,相較於社群媒體的隱私性較高,特別適合建立與讀者的信任關係,發行的成本較傳統的紙本文宣低許多,在2003年左右的台灣非常流行個人電子報,也成為倡議團體組織參與者的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