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vila音樂酒館打火機為1990年代末一間女同志酒吧所出的宣傳品。打火機外觀與樣式是藍紫色的拋棄式打火機,長8公分、寬2.2公分,上印有酒吧名稱與聯絡電話。Alivila音樂酒館位於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85巷11號1樓,處在日式酒吧戰國地帶的中山區條通地帶,開設於1990年代末,由四名股東共同經營。相較於當時條通區的傳統T Bar經營模式,Alivila以Lounge Bar風格為突出點,都會風格的裝潢,加上引進一般T Bar所沒有的紅酒、調酒、生菜輕食等,吸引不少上班族女同志消費,週末亦搭配活動炒熱氣氛。據經營者之一小梁稱,週末一晚客人來去達上百名。
但Alivila開業不久,由於股東間未取得共識,而發生媒體入內以隱藏攝影機偷拍事件,引發同志社群抗議。1998年8月,Alivila被華視新聞記者謝絜修、榮晁北偷拍,並於華視新聞特搜隊夜間新聞以〈女同性戀酒吧、另類樂園〉第二集中播出。同時記者江典泰以新聞自由名義採訪華視新聞記者謝絜修、榮晁北後撰寫〈華視特搜TBar 女同志莫名曝光〉,刊登於《土狗雜誌》上。整起事件引起輿論對性別性向、公共場所定義、新聞自由、性少數人權的討論。面對再次發生女同性戀酒吧偷拍事件,女同志團體「我們之間」於1998年9月出刊的《女朋友》雙月刊發表抗議聲明,並於該專題發起網路千人連署抗議行動。連署團體包括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台灣人權促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日日春關懷互助會、自由人權聯盟。事件後Alivila音樂酒館因股東拆夥而停業,留下經營者之一提供當時酒館的打火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