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0年代同志運動的追求上,根據何思瑩的研究,議題大多集中在現身、認同、歧視等,較少論及同志親職。除了親職,關於同志組成家庭的想像與實踐,在《女朋友》雜誌上的另類家人專題,則多元的記錄下女同志們如何與「另類家人」相處的心路歷程。目前整理的另類家人專題文章一共有五篇:一、1996年10月15日,第十三期,〈抱ㄤㄤ回家〉;二、1996年12月15日,第十四期,〈再見小貓〉;三、1997年04月15日,第十六期,〈關於豢養二三事〉;四、1997年6月15日,第十七期,〈哄我們的小雞雞〉;五、1999年7月30日,第二十九期,〈泥泥與耗子的綠寶寶〉。
首先,就這五篇「另類家人」的主角分析,有貓、狗、雞之外,也包括編輯群認為「特別一點」的—多肉植物。其次,五篇文章中唯獨雯雯所撰〈哄我們的小雞雞〉一文,明確的提及:身為同性couple,不能生育小孩,是自己與伴侶西西「最不能承擔的痛」。明確的涉及生育主題。其他各篇文章,則多以樂觀的心境描繪「另類家人」到來後,如何撫慰自我情緒,或藉由與伴侶輪流照護的過程,增進彼此情誼的生活感受。透過「另類家人」專號,可以知道1990年代在《女朋友》雜誌上對於女同志家庭的想像,不僅限於母職一角,而是著重在勾勒「另類家人」的出現,有助於提升伴侶間「家人關係」與「共同生活」的親密狀態。而「共同生活」的對象與家人情感的認同,也不僅限於人。從人轉向非人,以上文章對家人的定義、對家人情感的詮釋,重要的保留與拓寬
對於1990年代女同志對家庭想像與「母職」形象的再思考,尤其當「另類家人」出現後,在伴侶間所發生的由外字內、身心狀態改變的細膩刻化。
若延伸1997年,雯雯提出關於同志無法生養小孩此一「最不能承擔的痛」,隨時代推衍與法律修改來看,2019年,台灣雖通過同性婚姻專法,但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僅允許同性婚姻當事人「其中一方」可以繼親收養他方「親生」子女,卻不允許同性婚姻當事人「共同」收養他方的「養」子女,或「無血緣」的子女。除了收養外,《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尚未針對同性配偶的人工生殖議題有明文規定。依2020年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只有不孕「夫妻」才能透過醫療院所進行人工生殖,該法排除同志配偶、單身者使用人工生殖的可能性,也不開放代孕。由此看來,同志家庭在面對「生育自主」與「親權」議題上,仍是充滿未知的「疼痛進行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