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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鎮第四屆代表會全體代表留影紀念

  日治時期北斗街設有協議會,做為街長施政諮詢機構。協議員半數官派(日籍);半數民選(臺籍),協議會長由街長兼任。戰後1946年(民國35年)成立北斗鎮民代表會,依北斗鎮行政劃分為4區,由公民選出鎮民代表,組成鎮民代表會。發展至今,北斗鎮民代表會設有11席代表。

  鎮民代表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書1人。主席與副主席由代表互選產生,代表民意行使職權,做為鎮長推動鎮政之監督單位。第4屆鎮民代表任期為1953年(民國42年)1月6日-1955年(民國44年)5月31日,共2年4個月(1958年改為3年,1965年改為4年),連選得連任。

  照片為北斗鎮第4屆鎮民代表與公所職員、地方仕紳於卸任前1955年(民國44年)3月5日合影紀念,攝於代表會(中山堂)前。前排左2陳以鴻(七星里)、左5鎮長楊萬上、左6主席林仲荃(新政里)、左7柯福(文昌里)、左9吳新鏡(新生里);2排左5傅大森(中山里)、左6賴炳坤(五權里)、左7林定(居仁里)、左9陳廷鐐(大同里)、左12胡啟祥(光復里)。

基本資訊

  • 地點-縣市區
    彰化縣
  • 撰寫者
    柯鴻基
  • 貢獻者
    提供者
    柯鴻基

    翻攝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地點-緯度
    23.869208
  • 地點-經度
    120.5336665
  • 地點-名稱
    北斗鎮中山堂鎮民代表會
  • 參考資料
    1.張哲郎總編,《北斗鎮志》,彰化:北斗鎮公所,1997年。 2.顏銘揚(1939年生,曾任彰化縣議員、北斗鎮農會總幹事)口述,柯鴻基訪問記錄,2020年9月9日。
  • 時間起
    1955/03/05
  • 時間分期
    1955年
  • 地點
    彰化縣 (120.5336665, 23.869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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