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1945年(民國34年)至1950年(民國39年),這段期間為臺灣實施地方自治的準備期,北斗鎮長由官派(間接委由鎮民代表會選出)產生。1950年(民國39年)以後,臺灣省開始實施地方自治,鎮長、鎮民代表、里長先後由人民直接選出。自1950年(民國39年)至2018年(民國107年)止,北斗鎮共舉行21屆里長選舉。其中第1、2、3屆任期為2年;第4、5、6屆任期為3年,之後任期皆為4年。
戰後北斗鎮行政區域總共分為18里,但在1978年(民國67年)後,行政區域有所更動,中山里併入重慶里;大同里併入五權里;光華里併入七星里,而成為15里。
照片為彰化縣北斗鎮第5屆里長就職典禮後,在鎮公所前攝影留念。前排左1大同里里長陳廷樞、左2重慶里里長林傳、左3光復里里長林祥雲、左4縣議員施水、左5縣議員林陳連枝、左6鎮長楊萬上、左7縣議員張協銘、左8新生里里長羅池、左9新政里里長張燈煖;2排左1七星里里長陳紹元、左4大新里里長張五己、左5東光里里長謝秉鍕;3排左3中寮里里長顏萬山、左4文昌里里長李春夏、左6五權里里長余德煌、左7居仁里里長黃啟東;4排左1公所財政課長林奕階、左2秘書黃登淵、左3民政課長謝清遠、左4莊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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