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第一家戲院「新舞臺劇場」落成於1927年(昭和2年),位置在斗中路與復興路交叉口的舊圓環(今已拆除)東側,土地由北斗大地主謝仁賢提供。新舞臺劇場共募股38股,一股為5元資金。新舞臺劇場落成啟用後,不只演出電影,臺灣總督府也經常在此舉辦各種活動,在皇民化運動時期,更作為政令宣導活動場地。而戰後的演出就更為豐富了,有電影、歌仔戲、布袋戲、新劇、歌舞團等演出。每有著名戲班或電影演出,總是吸引許多觀眾,一時人山人海,好不熱鬧。
劇場在成立之初,發給38名股東各銅牌一面,另外發給地主兩面共40面銅牌,做為免費進場看戲識別之用。而當時戲院與戲班是依票房收入分取利潤,票房收入越好,戲班酬勞也越多。但經常發生觀眾很多,而票房收入卻很少的情況。後來發現,原來股東持銅牌免費入場後,將銅牌由門縫傳遞給親友,親友再持銅牌免費入場。如此一再傳遞,觀眾雖多,買票的卻少,戲班總是吃虧。於是北斗流傳了一句諺語:「北斗新舞臺,銅牌四十個,好戲不敢來」。
照片為北斗新舞臺劇場落成啟用,股東、地主、地方仕紳、日本官員合影紀念。前排坐者左2許耀、左3協議會員楊萬上、左5地主謝仁賢、左7劇場公司長林伯餘。1956年(民國45年)北斗遠東戲院成立後,被鎮民稱「舊戲園」的新舞臺業績漸漸衰退,於1970年代歇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