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民國38年)國民黨政府遷臺後,為防範共軍襲臺,對臺居民實施徵兵制度。但起初並無明確制度,直至1956年 (民國45年)才確立義務役役期陸軍2年,陸軍第一特種兵3年,海、空軍3年。
北斗鎮於1951年(民國40年)8月14日徵調第一批義務役新兵,但在徵調義務役前,1950年 (民國39年)北斗鎮就徵調第一批志願入營的預備軍士,依徵選資格,分為候選軍士與志願軍士兩項。
照片是1950年 (民國39年)北斗鎮第一批志願入營的預備軍士與候選軍士,分別在中山堂兵種分發抽籤後合影紀念。前方背向者為觀眾席,兩旁座位席為來賓席,中央座位席正面左為鎮長楊萬上、右為代表會主席施水;兩旁為軍方、公所業務承辦人員。身披紅(彩?)站立者為經徵選後即將入伍的預備軍士與候選軍士。第1排為預備軍士,左1黃泉、左2許謙讚、左3陳晃、左4許來、左5蘇鐘、左6謝阿然、左7邱精書、左8林輝煌;第2、3為排候選軍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