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攝於1958年(民國47年)為北斗鎮第六屆鎮民代表當選人合影紀念,攝於代表會(中山堂)前。日治時期北斗街設有協議會,做為街長施政諮詢機構。協議員半數官派(日籍);半數民選(臺籍),協議會長由街長兼任。戰後,於1946年(民國35年)成立北斗鎮民代表會,依北斗鎮行政劃分為4區,由公民選出鎮民代表,組成鎮民代表會。目前北斗鎮民代表會設有11席代表。
鎮民代表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書1人。主席與副主席由代表互選產生,代表民意行使職權,做為鎮長推動鎮政之監督單位。本屆(第六屆)任期為3年(補第六屆任期起訖年)(1964年改為4年),連選得連任。
前排左1胡啟祥(居仁里)、左2顏戶東(中寮里)、左3傅大森(中山里)、左4鎮長楊萬上、左5主席鄭德城(西德里)、左6副主席許參貳(新政里)、左7陳亮居(七星里)、左8賴炳坤(五權里)、左9林傳(重慶里);2排左1吳水傳(東光里)、左2吳新鏡(新生里)、左3顏萬春(中寮里)、左4王進(大新里)、左5林振春(大道里)、左6陳聘接(光華里)、左7詹石藏(大同里);右上人像剪貼者盧熊(中和里);3排左1公所職員陳金泉、左4黃廉(西安里)、左5公所秘書黃登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