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大正14年),彰化二林地區的蔗農,由於長期被資本家嚴重的剝削壓榨,形成未能解決的經濟問題,最終演變成政治與社會運動。當時在二林地區有識之士發起組織「二林蔗農組合」,藉以向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交涉協商,要求給予蔗農合理的產物處理權、農產收購價格、公平評量的監督權,以保障農民權益,卻引發「二林蔗農事件」,開創臺灣農民運動的先聲。
該事件為臺灣農民運動的起點,因事件後續影響深遠,在其冗長的審判過程中,更有日本本國的律師(如:麻生久、布施辰治)、學者(矢內原忠雄)渡臺聲援協助,為此事件主張公平正義。
本照片為二林蔗農事件第一回公判後相關者與日本律師的合照,拍攝日期為1926年(大正15年)8月30日,攝於臺中新豐旅館前。前排右8為日本勞動總同盟的麻生久律師,其身穿黑色西裝,留著鬍子,前排右4李應章、前排右6鄭松筠、前排左7劉崧甫、前排左6陳萬勤、前排右5詹奕候,前排右3謝先錯,右上圓圈中的人物則是蔡式穀。蔗農組合主要成員著西服,其他人著臺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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