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出自《騷動》季刊第3期〈同志獻曝法則〉章節,出版年月為1997年1月。該刊為由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行的刊載婦女研究與性別論述等之女性主義言論刊物。
本篇文章主要面對有論者斷言「臺灣的同志運動『卡』在『現身』問題上」,訪問4位同志運動工作者,分別為齊天小勝(「我們之間」成員,《女朋友》雙月刊編輯)、魚玄阿璣(「我們之間」成員,《女朋友》雙月刊編輯)、喀飛(臺北電台「臺北同話」製作人)、沙啞(曾任《愛報》主編)。
首先,齊天小勝面對論者這般提問,反問了「所預設的卡在現身上是何種狀況?」顯露了這個提問可能是一個假問題。其中擷取了魚玄阿璣的回應:「如果同志運動的目的是要去打破異性戀機制下的性政治,而如果這性政治已經被打破時,現身這問題就不復存在。假設我們未來十年都必須戴面具辦記者會,OK,沒關係,但十年、二十年後,也許將成為歷史文物,同性戀不再帶有污名,那麼也就沒有現身政治的問題。」(頁46)
隨後文內討論同志運動與媒體交換,如同一種「sacrifice」,似乎同志成了牲品,才換來比較多的發言權。文內也擷取了喀飛的言論:「現身這種政治實踐和很多政治實踐是不一樣的。其他運動也許可以訴諸道德或理念的驅力,但同志面對現身壓力通常來自家庭,最困難的部分就在於情感的超越。當我們要去破解它,論述恐怕不會是一個好方式,反而是像許佑生這樣包裝得像八點檔連續劇的東西比較有用。」(頁51)本文顯示1997年當時現身政治和策略是不分性別的同志群體都關注且極欲處理的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