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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人權促進小組簡介文宣

此物件為A4文件一頁,發表日期為1995年4月7日,是「同性戀人權促進小組」發起「促進同性婚姻合法化聯署聲明」所附之小組簡介單張。1995年為回應婦女新知基金會和台北市晚晴協會等婦女團體在3月8日所提出的新晴版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4月7

日由五、六位女同志代表「同志工作坊」、「我們之間」(《女朋友》雙月刊的發行單位)、「愛報」等團體組成『同性戀人權促進小組』,爭取同性戀合法結婚權。

小組成立緣由,為1995 年「針對民間婦女團體所提出的『新晴版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同性戀團體組成『同性戀人權促進小組』,爭取同性戀合法結婚權,並發表『促進同性婚姻合法化』聲明」(倪家珍,1997: 133)簡介亦說明了該小組的起因是婦女新知基金會、臺北市晚晴婦女協會等婦女團體,在1995年03月08日送進立法院的「新晴版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不僅未納入同志相關保障,更在第1052條增列「與同性姦淫或猥褻之行為」作為離婚條件。對此希望以同性戀人權促進小組為名,與女男同性戀團體、婦女團體對話,並舉辦相關說明會與「綁黃絲帶」活動。

小組的組成成員在簡介中未明述,然根據該事件媒體報導,是由「同志工作坊」、「我們之間」、「愛報」等數個團體組成,首要工作即爭取同性戀婚姻權。小組並將展開同性戀婚姻權的問卷調查與徵文比賽,作為推動婚姻權的依據。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沃時文化有限公司
  • 創作者
    同性戀人權促進小組/此攝影著作為沃時文化有限公司原創,以CC方式釋出,作品內容為本公司以合理使用拍攝。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95/04/07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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