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物為鄭國正的父親鄭行端(1923-1980,左三)於1954年(民國43年)迎娶時的照片,因年代久遠而有破損。圖中寫有編號15-8541的大車,是鄭行端結婚迎娶時的所使用的禮車,空車重3.6公噸、載重5公噸。鄭行端經營菸酒生意之便,特別情商配銷所載菸酒用的大貨車充當結婚禮車。鄭行端1923年(民國12年)生於中國福建省林森縣,1947年(民國36年)與同鄉友人一起從中國到臺東成功鎮生活。
據鄭國正補充,臺灣光復初期交通工具相當缺乏,甚至全成功鎮只有一輛計程車,因此以生財工具充當結婚禮車的例子不在少數。例如,成功鎮文史工作者王河盛,結婚時用「收魚苗」的貨車到西部迎娶;又如有朋友結婚時的新娘車,是男方向軍方借用吉普車等,與現代因創意而使用特殊禮車的原因大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