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幀照片攝於1978(民國67)年~1982(民國71)年期間,黃春明任職於愛迪達公司,照片拍攝地點是愛迪達辦公室。公司老闆對於他相當的尊重,能夠讓他發揮長才,對於廣告想要跳脫窠臼,不想交給外面的廣告公司,而是由他一手包辦。當時聘請二位體專畢業的年輕人,用辦活動的方式,採用「消息廣告」行銷。
愛迪達的運動鞋世界知名,最初專業方面是足球鞋,而後陸續有籃球鞋、網球鞋等,甚至後來田賽、徑賽都用不一樣的運動鞋,這是因為不同的運動項目,就需要有不同功能的運動鞋,而且都是專業的。後來經濟開始轉好,中產階級崛起,開始注意健康問題,因此慢跑興起,也就有慢跑鞋的需求。那時皮鞋一雙價格大約五、六佰元,而一雙慢跑鞋就要價上仟元。當時聘請的兩位年輕人,運用他們的專業,調查台灣省運動會近年內在各式田徑賽中能夠進入前六名的名單,然後去進口專業的鞋子送給他們,要他們在比賽時穿著。若是得到了冠軍,記者就會前去拍照訪問──電視、報紙、雜誌等各媒體。除了選手外,甚至體育主播也送,自然而然愛迪達的品牌就會呈現在鏡頭前,這就是所謂的消息廣告,可以很自然的將廠牌呈現出來──將廣告運用在活動中,自然的呈現在媒體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