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黃春明的撕畫「雞同鴨講」,創作於2014(民國103)年11月。畫上文字:「鷄同鴨講為何不通?語言不只是聲音的輕重緩急,還有動作的肢體語言,和表情啊。不過他們兩個都是搞雞鴨文的翻譯。」
黃春明向來主張,先有語言後有文字,而且語言生動於文字。但真正的語言又包括肢體動作、表情、聲音,是這些元素綜合,構成生動的語言,絕非單指說話而已。因此原指無法相互溝通的「鷄同鴨講」,有了真正的語言,他們是有溝通的可能。作者意在顛覆一般人已經慣習的成語和思考。
據此,以文字為工具的文學作品,尤其是小說,要有說話般的生動表達,則人物動作、表情、聲音的刻畫不可少;作者必須以客觀觀察者的立場,藉由文字描述,讓讀者看見人物的動作儀態等,不宜主觀主動地告知讀者,這才是好的小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