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大甲神社整地工程成員合影。拍照地點是地面可見碎石和砂土的地方。影像中有男有女,分成兩排合照,前排人或蹲或坐在地上,後排人則是站著,女性集中站在後排右方,最右邊者手上提個水桶。有4位男性身穿軍服,其他人則是穿著白上衣,或戴帽子,或在額頭上綁有布塊。許多男性手上拿有鋤具,在前排人前方立有竹箕。影像下方有大甲神社御造營整地、大甲街講習所講師奉仕作業(17.11.11)字樣,17是指1942年(昭和十七年)。
台灣總督府在台灣設立的第一座神社是在1900年。1930年代以後,總督府開始推動「敬神崇祖」之教化方針,提出「國有神社,家有神棚」政策,同時提出地方上「一街庄一神社」之構想。由於興建神社相關經費必須由地方士紳籌款,官方僅負擔部分經費,故地方上神社的推動一直難以體系性的普設。但在市街庄之重要地區(例如郡役所之所在地),官方對其要求興建神社的力道較為強勁。而大甲郡就是在此一契機下展開大甲神社的興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