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治時期台中州壯丁團訓練合影

本物件為日治時期台中州壯丁團訓練合影。拍攝地點位於台中州青年會館外,可見其建築為兩層樓高的日式建築,牆壁外部採木板層層交疊的雨淋板設計。影像中四十餘位男性,分成數排合影。第一排多數坐著拍照的人之服裝與後兩排者不同,制服裝多為白色,帶有大盤帽。後兩排者身穿壯丁團制服,穿有綁腿。


壯丁團是保甲制度下的一種產物。保甲制度自清朝時已存在於台灣。日治時期總督府在1898年頒佈了「保甲條例」。以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甲有甲長,保有保正。另在地方青壯男子中挑選壯丁,組織「壯丁團」。壯丁團主要協助警察維護治安,平時也有消防等各種操練。壯丁團和保甲直到1945年戰敗前夕才被總督府廢除。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鎧揚;賴郁如
  • 貢獻者
    物權所有者
    郭双富
  • 時間起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