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釋善因用日文撰寫的西元1930年代的釋善因日記共有5本,本篇日記取自第4冊的西元1938年的日記本。釋善因為彰化縣花壇鄉的虎山巖住持釋一修的後代,虎巖聽竹為西元1836年周璽撰寫的《彰化縣誌》記載邑中八景之一的名剎。釋善因日記是從其西元1934年到日本京都,西本願寺培育日本佛教僧侶學校中央佛教學院留學開始的記述。
本日為西元1938年1月27日為其日記的第4本,當時於彰化的虎山巖,記載下本天日記。為了佃農黃程不願歸還農地一事,釋善因整天又是代書事務所,又是臺中州廳的,忙得焦頭爛額。
這天日記提到的「臺帳」,即土地臺帳或寺廟臺帳,土地臺帳是有關地租(賦稅)的冊籍,為地稅管理機關所保管。日治時期,不動產的登記,以土地登記簿為準,依照日本民法第176條及177條之規定,不動產物權之設定、移轉,當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即發生效力,惟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至於寺廟臺帳,則是對寺廟普查後的登記簿。
虎山巖的管理人可以世襲,在寺廟臺帳裡得以確認,這時的釋善因應該是鬆了口氣。萬萬沒有想到接下來的日子裡,公權力對於廟產的不當處理,把釋圖和釋善因父子從虎山巖驅逐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