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釋善因用日文撰寫的西元1930年代的釋善因日記共有5本,本篇日記取自第4冊的西元1938年的日記本。釋善因為彰化縣花壇鄉的虎山巖住持釋一修的後代,虎巖聽竹為西元1836年周璽撰寫的《彰化縣誌》記載邑中八景之一的名剎。釋善因日記是從其西元1934年到日本京都,西本願寺培育日本佛教僧侶學校中央佛教學院留學開始的記述。
本日為西元1938年1月13日為其日記的第4本,當時於彰化的虎山巖,記載下本天日記。虎山巖的佃農黃程的契約有爭議,到保正陳斗山的事務所去和對方爭辯。
本天日記文中提到的「保正」,出自日本統治臺灣後,為鎮壓反抗勢力,採用清代傳統制度推行的「保甲組織」。西元1905年,臺灣總督府明訂次年開始實施「保甲徽章制度」,令十戶組一甲,十甲(百戶)組一保,互相監視告密,並規定連坐處罰。每一甲設一甲長,每一保設一保正,甲長由甲內各戶選舉推派,保正由保內各戶選舉推派,再由地方官認可後出任,任期兩年、屬無給職,負責地方的治安問題。
隨著時間的推進,保甲及壯丁團的業務範圍擴大,除負責維持治安外,還包括調查戶口、監視村莊出入者、警戒自然災害、搜查抗日分子與鴉片買賣、協助預防傳染病與蟲害、義務勞動、修橋鋪路、徵收賦稅、禁止纏足等。此時,已成為基層行政輔助單位,類似今日的鄰、里長。
依然不改紈褲子弟的釋善因,賣了1500斤的稻米,拿了90圓之後,就到酒家設宴作樂。當時的上班族薪資一個月也不過是20圓到30圓之間,90圓已經是一般人的3個月的薪資所得。揮霍無度的釋善因,幾乎可說是享樂主義的一份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