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張照片由董日福先生提供,拍攝時間據他記憶約在1970年代,在臺南運河東側船溜碼頭內南側,由西向東拍攝,本照片中所拍攝的船隻在地人稱「碰碰船」,是戰後臺南往安平的公共汽船。目前已經填平造陸,並闢建道路,照片中碰碰船搭乘處約在今日中正路及康樂街口的西南側約20公尺處。
照片中建物已經整修,現址為臺南市警局第二分局的中正派出所,住址是中西區中正路347號。由於此派出所鄰近運河,而運河自日治時期即常有人輕生跳水,在1932年(昭和7年)6月上旬,臺南警察屬曾舉行座談會設法防治,包括:在民眾常跳水之地裝設電燈和梯子。故聽說此派出所進駐的員警,都需游泳技能,才能在需要之時,下水救援。
照片此處在日治時期的行政規劃上為「新町」,是相當著名的風化區,一直持續至戰後1980年娼妓制度才走入歷史。清領時期,風月場所(當時稱為「勾欄院」)大多集中在大西城門內外(水仙宮附近),當時酒樓茶館及妓院聚集區域,也是港區有港道為商船停泊之處,因為商賈往來摩肩接踵,十分繁華的商業區,自然是販夫走卒排遣孤寂夜夜笙歌的據點。此處為府城西門城牆外,娼妓也因此地緣關係被稱為「城邊貨」。1907年(明治40年)日本人准許臺灣人開設貸座敷(妓女戶),鄰近的粗糠崎(今中西區慈聖街與郡緯街)、媽祖港(今中西區忠孝街)、聖君廟(今西門路二段356巷)三處逐漸興起。1922年(大正11年)為了便於管理將五條港內的貸座敷遷至新運河南邊的新町,並指定為「新町遊廓」特區,此區域內的貸座敷必需申請營業牌照,且娼妓亦需登記註冊領照成為公娼。以福安坑溪排(現今保安路和大智街口汐止橋)為界,橋的北側一丁目為日本內地人和朝鮮人營業,橋的南側二丁目則是臺灣人營業區域。 照片所在位置即是屬於新町,相當鄰近上述「新町遊廓」特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