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黃交黎聯成商行收支表。此收支表以毛筆字書寫,以蘇州碼子(花碼)計數。上方為負債項目,有三筆項目。下方為財產項目,有九筆項目,例如有備品金額。負債項目總額大於財產項目總和。
台灣雖然自清末以來已出現近代商業模式,但均屬於小規模流通階段。日治時期透過一連串的立法,將部分近代商業體系模式引進台灣。儘管導入了新制度,但並未完全廢除既有制度,因此商家在進行商業行為時,有時仍保留傳統記帳習慣,例如利用蘇州碼即是如此。
本物件為黃交黎聯成商行收支表。此收支表以毛筆字書寫,以蘇州碼子(花碼)計數。上方為負債項目,有三筆項目。下方為財產項目,有九筆項目,例如有備品金額。負債項目總額大於財產項目總和。
台灣雖然自清末以來已出現近代商業模式,但均屬於小規模流通階段。日治時期透過一連串的立法,將部分近代商業體系模式引進台灣。儘管導入了新制度,但並未完全廢除既有制度,因此商家在進行商業行為時,有時仍保留傳統記帳習慣,例如利用蘇州碼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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