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梧棲信用組合本票。此是黃琬持有,由梧棲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所發行之空白「約束手形」(やくそくてがた)。其上面貼有印花,並詳細記載支付地為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支付場所為有限責任梧棲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手形上除了振出人(簽票者)黃琬蓋印外,另有連帶保證人之欄位。由於本張票據為未使用票據,故時間不詳。僅能推斷為1922年至1945年間之票據。
梧棲信用組合創立於1922年。 後因為組合法之修正,改為「有限責任梧棲街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信用組合在日治時期以對地方商業經營融資為主。自1910年代在臺灣總督府倡議下逐步於全島陸續設立。金融票據在日治時期的台灣已相當普及。約束手形約等於我國「本票」或「銀行本票」(Banker’s Promissory Note)之意。一般又分為有固定面額或不固定面額兩種。本件由於並未記載確切金額,應屬不固定面額之手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