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梧棲信用組合借金申請書。此申請書表格為梧棲信用組合在昭和年間所製,申請時需填寫申請人、借入金額、用途、還錢日期和方法等,同時需要保證人。此為空白表格,未有書寫痕跡,但在保證人欄位有一朱印,為黃珠字樣。
日治時期組合是台灣人重要的金融流通機構,以台灣人融資為主的金融機構約在1910年代出現。近代日本歷史上的信用組合,起源於將戶時期的「賴母子講」、「先祖株組合」與「五常講」等體制。直到1900年日本才仿照德國通過「產業組合法」之立法。不論在日本或殖民地台灣,組合都不只限於金融流通,亦有販賣購買商品之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