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改訂刑法大要》,是韓石泉醫師的藏書,封面為綠色,左上角為出版社商標。本書作者為日本著名刑法學者泉二新熊,由東京有斐閣於1923年出版。本書是作者曾在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所使用講義,後再加以增補成書。內容分為〈緒論〉、上編〈刑法總論〉、下編〈刑法各論〉。其中,〈緒論〉有4章,分別是〈刑法學ノ意義〉、〈刑法ノ學派〉、〈刑法權ノ根據及ヒ其目的〉、〈刑法ノ沿革〉。上編〈刑法總論〉內容分為3編,分別是第一編〈刑罰法規〉、〈犯罪〉、〈刑罰〉。下編〈刑法各論〉內容分為2編,分別是第一編〈緒論〉、第二編〈本論〉。其中,〈本論〉有40章,講述包含〈阿片煙ニ關スル罪〉、〈飲料水ニ關スル罪〉、〈墮胎ノ罪〉等內容。本書當時的定價為金5圓。
1918年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民族自決的想法,此時國際上各國殖民地也有追求自治與獨立的風潮,在此思潮下1921年臺灣文化協會應運而生,該會由林獻堂、蔣渭水等人聚集醫師、學生組成,以啟迪臺灣文化為目標的組織。這個時代,醫師們診療的病人已從個人拓展至整個社會。1921年文化協會的主幹蔣渭水醫師發表〈臨床講義〉的演說,將臺灣診斷為沒有文化知識的低能兒,同時需要補充哲學、數學、科學等知識,加上極量的教育、讀報社、圖書館等處方。與此相呼應,文化協會在活動期間藉《臺灣民報》為宣傳工具,在各地成立讀報社,讓當地的知識分子透過讀報社舉辦演講、戲劇等文化活動,向不識字的民眾宣傳政治、文化等思想,演講的內容包含宗教、哲學、社會、法律、家庭、兩性關係等議題。
韓石泉醫師1922年參與臺灣文化協會,並擔任理事,同時也積極參與臺灣文化協會的各式活動。文化協會曾在1923年9月至1924年9月時在臺北大稻埕舉辦一共44次的通俗講座,當時蔡式榖律師曾經演講過「刑法大要」、「法律上之婚姻觀」、「臺灣違警例」等講題,藉以補充臺灣人應該要有的法律知識。值得注意的是,本書〈本論〉講述〈阿片煙ニ關スル罪〉,有關鴉片的議題臺灣文化協會以及1927年成立之臺灣民眾黨也相當重視,當時的知識分子批評臺灣總督府在臺灣進行阿片專賣制度,合法荼毒並且剝削臺灣民眾,但是鴉片吸食在日本卻是違法。在同化主義下,明顯不合理。1930年1月18日,臺灣民眾黨臺南支部舉辦「阿片撲滅演講會」,韓石泉醫師當時主講「阿片的毒害」,展現其對社會仁心仁術的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