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王碧客女士(1931-)回憶,這張照片是她與劉培智先生(1927-1979)在1953年時所拍攝,當時兩人於臺北市延平南路182號舉辦婚宴,該地點在1966年經過整頓後被稱為「實踐堂」,常用於活動演出(後地址變更為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號,2005年時變更為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照片中王碧客女士所穿著的旗袍,是為了婚宴而特別自新竹娘家附近的旗袍店量身所訂做,布料為香港進口的金黃色緹花緞面布料,購自臺北市博愛路上的綢布行,又搭配紅色絲絨外套與紅色高跟鞋,高雅又具有新嫁娘的喜氣。
雖因戰後環境艱苦,婚禮一切從簡,但拍結婚紀念照的風氣依舊鼎盛。1950年代時,照相館和婚禮公司的婚紗租賃業務因應而生,王碧客女士在1953年時也曾拍攝結婚紀念照,並穿著臺灣當時流行的新娘白紗造型;而合身的旗袍造型則是當時流行的新娘宴客禮服,臺灣的婚宴因為有新婚夫妻逐桌敬酒的風俗,與當時流行的白紗相比,旗袍更方便走動,故新娘多會在敬酒前將婚紗換為旗袍。
王碧客女士出生於中國大陸湖南省,1949年來臺,1953年與劉培智先生結婚,1979年後由於丈夫因公殉職後,王碧客女士從家庭主婦重回職場,任職台電會計室直至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