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術》,漢和文並用的綜合性文化雜誌,1940年(昭和15年)3月4日由臺灣藝術社創刊,黃宗葵主編兼發行人。月刊,共55號,1944年(昭和19年)12月更名為《新大眾》。創刊號後記指出《臺灣藝術》使命為「網羅本島所有藝術領域,並將之綜合編輯」。內容兼顧通俗與藝術性,收錄各類創作、座談會紀錄與政令報導等,反映日治後期臺灣文藝界發展和社會文化。
第4卷第8號小說有蘇文石描寫內臺通婚與融合的連載〈南風(十三)〉、江肖梅的時代推理〈包公案〉;專論有新田淳〈魚心あれば〉、吳濁流〈南京要人印象記(陳群)〉、黃啓瑞〈唐代文人逸事〉、清野健〈新臺灣音樂運動について〉、瀧澤千繪子研究臺灣戲劇變遷的〈臺灣の演劇〉等;漢文的〈蓬萊詩壇〉;民俗有國吉陽一寫媽祖的〈臺灣地方傳說(新竹)〉、黃啟木〈臺灣の中秋風景〉;報導有介紹接線員和電話事務員〈戰ふ銃後の女性の種々相—交換手の卷〉、田鶴子採訪工業訓練所〈拓南工業戰士訓練所訪問記〉。本號〈「海洋」を話る座談會〉是由高雄市會議員王天賞、高雄警備府海軍大佐杉本宇市和皇奉州生活部長穗積正義等人談海軍特別志願兵、海洋設備與海洋文學等議題。
《臺灣藝術》:http://dhtlj.nmtl.gov.tw/opencms/journal/Journal020/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