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術》,漢和文並用的綜合性文化雜誌,1940年(昭和15年)3月4日由臺灣藝術社創刊,黃宗葵主編兼發行人。月刊,共55號,1944年(昭和19年)12月更名為《新大眾》。創刊號後記指出《臺灣藝術》使命為「網羅本島所有藝術領域,並將之綜合編輯」。內容兼顧通俗與藝術性,收錄各類創作、座談會紀錄與政令報導等,反映日治後期臺灣文藝界發展和社會文化。
第4卷第7號小說有蘇文石描寫內臺通婚與融合的連載〈南風(十二)〉、江肖梅的時代推理連載〈包公案(七)〉;鶴丸詩光的漫才劇本〈僕の節米〉;專論有吳濁流〈南京要人印象記(周佛海氏)〉、吳槐〈七夕に就いて〉、寶泉坊隆一評論《臺灣文學》夏季號作品和「出版法」的〈文藝時評〉、池田敏雄〈「臺灣歌謠集」第一輯(書評)〉等;漢文的〈蓬萊詩壇〉;報導有田鶴子採訪戰爭遺族女性教養小孩、工作等樣貌的〈戰ふ銃後の女性の種々相—遺家族の卷〉。並刊有藍蔭鼎水彩畫〈獅子舞〉、〈懸賞俳句入選發表──臺灣季題〉。本號〈「國民貯蓄」を語る座談會〉是由財務局金融課長林益夫、臺灣貯蓄銀行支配人原田歲壽和興南新聞經濟部長陳逢源等人討論儲蓄的目標、好處與實踐等議題。
《臺灣藝術》:http://dhtlj.nmtl.gov.tw/opencms/journal/Journal020/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