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術》,漢和文並用的綜合性文化雜誌,1940年(昭和15年)3月4日由臺灣藝術社創刊,黃宗葵主編兼發行人。月刊,共55號,1944年(昭和19年)12月更名為《新大眾》。創刊號後記指出《臺灣藝術》使命為「網羅本島所有藝術領域,並將之綜合編輯」。內容兼顧通俗與藝術性,收錄各類創作、座談會紀錄與政令報導等,反映日治後期臺灣文藝界發展和社會文化。
第3卷第1號連載小說有新田淳〈パンの木の下(三)〉、劉頑椿〈滿月(前篇)〉;楊逵以被富人始亂終棄的女子隱喻資本主義社會的連載劇本〈父と子〉;鄉村涼二創作的六格漫畫〈朗か親子〉;民俗有硫篁村介紹臺灣新年習俗的〈昔の臺灣正月の風習〉、陳如松記錄「雞賊案」的〈臺灣故事〉、陳逢源〈盂蘭盆の緣起〉、平島一夫〈美術時評〉等。漢文的〈蓬萊詩壇〉。本號刊有集結作家、藝術家和教育家等人對臺灣藝術界發展期許的〈臺灣藝術界への要望〉、臺灣新聞支局長菅野秀雄、市會議員許振乾和皇民奉公會新竹市生活部長張式穀等人談新竹的過去、風景和未來發展性的〈新竹を語る座談會〉。
《臺灣藝術》:http://dhtlj.nmtl.gov.tw/opencms/journal/Journal020/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