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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紀略》:釋、道家謂為五葷之一。《說文》:葷菜也。生食增恚,熟食發淫,有損性靈,故絕之。按蒜性辛烈,辟邪穢,故俗於端午與蒲艾並懸門首。又能消食。其稍乾者,能治蚯症、水積。譬諸小人,亦有所長,顧用之何如耳)


本條史料主要介紹蒜的食療功效以及民俗用法。


這則介紹蒜的史料出自於《澎湖廳志》。《澎湖廳志》的總編纂為金門籍的舉人林豪,澎湖當地仕紳蔡汝璧和黃濟時為協纂。1878年(清光緒4年),當時擔任「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澎湖當地父母官)的蔡麟祥,禮聘林豪等人編纂《澎湖廳志》,但未刊行。直到1892年(清光緒18年),臺灣省設置了通志局,才由當時擔任通判的潘文鳳,重新聘請林豪等人協助修纂並完成初稿,並於隔年(1893)經當時的臺灣巡撫唐景崧,命舉人薛紹元再進行一次修訂刪補,《澎湖廳志》才正式完成。


蒜又有胡蒜、蒜頭等別名,在臺灣的彰化、雲林和臺南,已經是廣為種植的農業作物。在中醫的認知上,蒜有「袪痰、驅蟲、健胃」的功效。臺灣民間常使用蒜來治療感冒、消化不良、痢疾等疾患。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澎湖廳志卷十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林豪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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