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即黃花地丁。有細刺,中抽一莖,端有花,黃如金錢,開罷飛絮隨起。絮中有子,落地即生。專治婦人乳上毒。
本條史料主要介紹蒲公英的外觀和醫療功效。
這則介紹蒲公英的史料出自於《噶瑪蘭廳志》。《噶瑪蘭廳志》有兩位作者,分別為陳淑均和李祺生。1830年(清道光10年),適逢當時的臺灣府研議新修府志,陳淑均便以晉江舉人的身分擔任總纂,並由貢生盧永昌、林逢春,監生楊德昭、蔡長春,生員李祺生負責採訪,搜集資料。四年後,由於陳淑均離職,《噶瑪蘭廳志》的撰寫工作一度暫停。1838年,陳淑均受聘於鹿港文開書院,向噶瑪蘭廳索取原稿並加以訂正。及後董正官任通判,請生員李祺生校對陳淑均之稿件,至此《噶瑪蘭廳志》方撰寫完成。
蒲公英又有蒲公草、金簪草、黃花菜等別名,主要生長在臺灣中部和北部的濱海地區。在中醫的認知上,蒲公英有「消炎、清熱、止痛」的功效。臺灣民間常使用蒲公英來治療感冒、支氣管炎、腸胃炎等疾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