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掌:狀如人掌,無葉。枝青嫩而扁厚,有刺。其汁入目,使人失明。種田畔可以止牛踐,植牆頭可以辟火災。俗一名仙巴掌。
本條史料主要介紹仙人掌的型態、民俗用途與毒性。
《噶瑪蘭廳志》有兩位作者,分別為陳淑均和李祺生。1830年(清道光10年),適逢當時的臺灣府研議新修府志,陳淑均便以晉江舉人的身分擔任總纂,並由貢生盧永昌、林逢春,監生楊德昭、蔡長春,生員李祺生負責採訪,搜集資料。四年後,由於陳淑均離職,《噶瑪蘭廳志》的撰寫工作一度暫停。1838年,陳淑均受聘於鹿港文開書院,向噶瑪蘭廳索取原稿並加以訂正。及後董正官任通判,請生員李祺生校對陳淑均之稿件,至此《噶瑪蘭廳志》方撰寫完成。
用植物來作為避火、避邪、避兵禍、避災邪禍祟的厭勝文化傳統(一種巫術),來源非常的早。在先秦《山海經》、出土文獻裡都可以看到不少相關的記載。即使到了現代,這類習俗還是不少見,如五月初五端午節懸掛菖蒲、艾草等「天中五瑞」(指菖蒲、艾草、石榴、蒜頭、龍船花五種植物)以避蟲蛇傳染病的民俗,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仙人掌避火之說,可以追溯到清人陳淏子在《花鏡》中說仙人掌「植之家中,可鎮火災」。本條史料所載避火災的民俗用法大概與清代移民所帶來的江南習俗有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