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即菁子。俗以嫩者去頭尖,合蠣灰、香藤食之;老者切片和蠣灰、蔞葉食之。其皮入藥品曰腹皮,心曰檳榔。《赤嵌集》云:「檳榔,即廣東雞心。粵人俟成熟,取子而食。臺人於未熟時食其青皮;細嚼麻縷相屬,即大腹皮也」。《淡水廳志》謂:「檳榔和荖藤葉食之,能醉人,可袪瘴」。
本條史料主要介紹檳榔的型態,以及指出嚼服檳榔可以避袪瘴氣。
《苗栗縣志》是苗栗地方設縣後的第一本方志,其纂輯者為沈茂蔭。沈茂蔭是浙江省蕭山縣人,於清光緒17年任苗栗知縣,光緒20年啟動修纂《苗栗縣志》的工作。由於沈茂蔭並非當地人,到任3年多也不可能真正熟悉苗栗地方的風俗、物產、土地形勢等情況,所以他按歷代編修地方志的傳統,聘請苗栗縣當地舉人謝錫光、謝維岳舉人、生員黃文哲、李鍾萼、郭鏡清、恩貢生杜式珪、附貢生曾肇楨、廩生黃肇儒等8人擔任「采訪」(類似今日的田野調查與史料搜採徵集工作)。因此,本志最大的特色是較多客家族群的仕紳觀點,對研究苗栗堡年代的客家文化是不可或缺的參考材料。
嚼食檳榔的歷史,可以回溯到南北朝時期。在中國南方,一直有服用檳榔抵禦寒冷、驅除濕熱、辟除瘴癘之氣的習俗。根據文獻記載,可知韓愈、柳宗元、蘇軾、黃庭堅、朱熹、劉伯溫等都曾食用檳榔。至於臺灣人與南島語系各民族將檳榔當成禮俗、娛樂食品及藥物使用的歷史也很悠久。在清代,嚼檳榔要和一種名叫「扶留」(古名蔞葉,即荖葉)的植物葉子、牡蠣殼燒灰同嚼。至於為何要加上牡蠣灰,是由於蔞葉味辛,而檳榔味苦澀,兩者相加刺激性較強。牡蠣殼燒灰後帶鹼性,可起一定中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