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鞭,能袪瘋火。
本條史料主要講述鐵馬鞭的功效。
《彰化縣志》雖署名作者周璽(字琢堂,廣西臨桂進士),但據學者研究,真正的作者應該是時任教諭銜管閩清縣學訓導事的曾作霖,周璽與另三位列名總纂的彰化前賢應該都是顧問性質的「協纂」。1829年(清道光9年),福建修省志,同時要求所屬各府、廳、縣同時配合修志。同年6月,彰化縣在知縣託克通阿任內,著手修志準備,歷經託克通阿、李廷璧、周璽,到1834年(清道光14年)在知縣賈懋功任內終於完成刊刻。《彰化縣志》體例仿余文儀之《續修臺灣府志》(又稱《余志》)與陳夢林之《諸羅志》,折衷二者之長然後加以修訂。除刻本外,今有《臺灣文獻叢刊》本與《臺灣方志彙編》本傳世。
有多種藥用植物都有鐵馬鞭的別名,而臺灣最常用的藥用植物鐵馬鞭,為馬鞭草科的鐵釣竿。鐵釣竿又有白馬鞭一別名,其實也就是中藥的馬鞭草。被稱為「馬鞭」,是因為其花序長達30公分。馬鞭草味苦,性寒,有清熱解毒,活血散瘀,利水消腫之作用。本條史料提及的功效「祛瘋火」,疑為「祛風火」之誤,意謂鐵馬鞭有較強的清熱解毒的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