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樹高數丈,直起無枝,其實大如寒瓜,一穗十數,纍纍下垂,重疊無間。外有粗皮,皮次有殼,圓而堅,可作瓢,肉在殼內,色白,味似牛乳,中含漿如酒,不堪多食,性敗胃也。
本條史料主要講述椰子的植物型態、食用禁忌。
《彰化縣志》雖署名作者周璽(字琢堂,廣西臨桂進士),但據學者研究,真正的作者應該是時任教諭銜管閩清縣學訓導事的曾作霖,周璽與另三位列名總纂的彰化前賢應該都是顧問性質的「協纂」。1829年(清道光9年),福建修省志,同時要求所屬各府、廳、縣同時配合修志。同年6月,彰化縣在知縣託克通阿任內,著手修志準備,歷經託克通阿、李廷璧、周璽,到1834年(清道光14年)在知縣賈懋功任內終於完成刊刻。《彰化縣志》體例仿余文儀之《續修臺灣府志》(又稱《余志》)與陳夢林之《諸羅志》,折衷二者之長然後加以修訂。除刻本外,今有《臺灣文獻叢刊》本與《臺灣方志彙編》本傳世。
椰子全身皆有用途,性味甘、平,入胃、脾、大腸經;果肉具有補虛強壯,增加體力,益氣祛風,消疳殺蟲的功效,久食能令人面部潤澤,益人氣力及耐受飢餓,治小兒滌蟲、薑片蟲病;椰水具有滋補、清暑解渴的功效,主治暑熱類渴,津液不足之口渴;椰子殼油治癬,療楊梅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