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泰會稽志云:「近世以灸癰疽,率得奇效。其法,切如崇寗錢厚,置患處,灼艾丸其上;痛則易蒜,可至百壯。初覺即灸早,無不愈者」。清異錄云:「蒜,五代宮中呼為麝香草」。武康縣志曰:「遇夏則生薹」。湖雅曰:「薹即蒜條,亦可食」。又曰:「蒜葉、蒜頭皆可作蔬;蒜頭醃藏,或用醋浸亦美,可愈泄痢」。
本條為《恆春縣志》引述《嘉泰會稽志》與《湖雅》講述蒜的食療文化。
本條史料出自於《恆春縣志》。《恆春縣志》是恆春縣的方志,主修者是時任恆春縣知縣陳文緯,總纂為屠繼善,書成於1894年(清光緒20年)。然而書成之時正好遇到甲午戰爭並將臺灣割讓日本,書稿便被陳文緯帶回中國,因此在當時並未刊行,且不知書稿流向。1948年冬天,臺灣大學教授方豪意外於中研院史語所搬遷來臺的文物資料中發現了《恆春縣志》的書稿,之後交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將書稿校對後出版。
蒜,《本草綱目》云:「其氣熏烈,能通五臟,達諸竅,去寒濕,辟邪惡,消癰腫,化癥積肉食,此其功也。故王禎稱之云:味久不變,可以資生,可以致遠,化臭腐神奇,調鼎俎,代醯醬,攜之旅途,則炎風瘴雨不能加,食餲、臘毒不能害,夏月用之,解暑氣,北方食肉麵,尤不可無,乃《食經》之上品,日用之多助也。蓋不知其辛能散氣,熱能助火,傷肺、損目、昏神、伐性之害,荏苒受之而不悟也。」古代中醫有所謂「針所不為,灸之所宜」講的是艾灸療法在中醫的特殊地位,隔蒜灸法是一種艾炷灸的間接灸法,主要用治癰疽腫痛之症,具有拔毒、消腫、定痛的作用。在歷史記載首見於《肘後備急方》,到了宋代非常盛行此療法。至於文中的「崇寗錢」,就是指北宋崇寧通寶,以此做為測量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