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屏東市大鵬七村與復興新城原住戶黎瑞成先生所提供之中華民國軍人眷屬身分補給證,俗稱眷補證。眷補證的配給與使用源於國民政府遷臺初期軍人與其眷屬生活困難,因此在民國42年(1953年)開始配發軍糧與日常用品的制度,眷村生活才稍有改善。
本件為未使用過之眷補證,內含有完整之補給單,因此相當難得且珍貴。眷補證封面有受補助對象之照片,右上方有一欄註明「官士兵區分」,封面中間有「官士兵姓名」、「眷屬代號」、「眷屬姓名」以及「眷證號碼」。本眷補證為「大口」(眷證號碼右方有大字),使用年限為民國66年(1977年)。
內頁保有12張「軍眷生活補助費」補給單,每個月可領取新台幣40元的生活補助費。
眷補證為眷村文化中相當重要且常見的歷史文物,但多數眷補證都已兌換完畢,內頁留有票券的眷補證就更形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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