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神社創建於大正4年(1915),而神社所屬之齋館及社務所,建於昭和18年(1943),前者為祭祀前齋戒和準備及相關典禮場所,後者則為神社行政管理的地方。光復後由縣政府接管,但實際使用者為國軍828醫院,至民國76年歸還嘉義市政府,經整修後闢建為史蹟文物陳列館。齋館建積276平方公尺,社務所建積208平方公尺,使用天花板、方形柱、榻榻米系統、紙橫拉門、外廊道建築要素,屬日本書院造的型式,在臺閩地區十分稀有,富獨特性,構造精美,藝術表現優雅,具保存價值。嘉義神社是日治後期皇民化運動時興建神社之附屬建物,保存相當完整,原有神社配置格局尚在,為日治所遺留的日本侵臺作見証。齋館,社務所,手水舍,祭器庫等,是日本留下的居住文化代表,其中祭器庫有混凝土模倣木作建築的外牆,較為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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