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利豐煤礦的頭燈電池,位處三峽的利豐煤礦是臺灣最後的煤礦場,統計自大豹煤礦到利豐煤礦的開採時期約於大正10年(1921)起至民國89年(2000)廢礦,共計開採80年,礦場總產量一百一十一萬四千零六十六公噸,是海山地區十分重要的煤礦場。此為不含外殼的頭燈電池,是由礦場所保管並充滿電供礦工使用,每日礦工上工時必須以自身的名牌來換取電池。一般而言,礦工不得開啟電池外殼,但由於礦工因菸癮過大又不能帶打火機或火柴入坑,於是曾有礦工刻意造成電池正負極的短路所產生的火花來點燃香菸。
此為利豐煤礦的頭燈電池,位處三峽的利豐煤礦是臺灣最後的煤礦場,統計自大豹煤礦到利豐煤礦的開採時期約於大正10年(1921)起至民國89年(2000)廢礦,共計開採80年,礦場總產量一百一十一萬四千零六十六公噸,是海山地區十分重要的煤礦場。此為不含外殼的頭燈電池,是由礦場所保管並充滿電供礦工使用,每日礦工上工時必須以自身的名牌來換取電池。一般而言,礦工不得開啟電池外殼,但由於礦工因菸癮過大又不能帶打火機或火柴入坑,於是曾有礦工刻意造成電池正負極的短路所產生的火花來點燃香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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