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張照片為民國84年(1995)12月19日所拍攝,由海山煤礦退休職員的羅隆盛先生所提供,可以看見這些紅磚建構的工寮建築為依附著山勢而建,下方有水泥與石頭所砌的基座,在礦場仍有運轉與開採煤礦的期間,這些建築便是提供來到礦場工作的礦工與眷屬們居住使用,在礦場「落尾」(收坑的台語)後,剛開始時公司會一戶發給五萬元來要求撤出,但是許多居住大半輩子的礦工仍不願搬離,曾經包車到陽明山的中山樓抗議,之後才在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與李儒將達成協議,持續居住到遠雄公司買下才離開。
此張照片為民國84年(1995)12月19日所拍攝,由海山煤礦退休職員的羅隆盛先生所提供,可以看見這些紅磚建構的工寮建築為依附著山勢而建,下方有水泥與石頭所砌的基座,在礦場仍有運轉與開採煤礦的期間,這些建築便是提供來到礦場工作的礦工與眷屬們居住使用,在礦場「落尾」(收坑的台語)後,剛開始時公司會一戶發給五萬元來要求撤出,但是許多居住大半輩子的礦工仍不願搬離,曾經包車到陽明山的中山樓抗議,之後才在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與李儒將達成協議,持續居住到遠雄公司買下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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