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圖為臺灣三菱製紙所平面圖,該所位於今雲林縣林內鄉新興9號。日治時期初期,總督府即對臺灣各地進行物種調查,發現臺灣中南部的中低海拔山區有豐富的桂竹,適合製造竹紙,故由合資會社三菱製紙所於明治42年(1909)興建製紙廠,至明治44年(1911)完工,定名為「臺灣三菱製紙所」。
臺灣三菱製紙所廠區分成辦公和生產相關設施、交通設施、福利設施和公共設施。辦公和生產相關設施包含事務所、抄紙場、貨物包裝室、原料倉庫、原料調製室及附屬鐵工場、蒸鍋室、製藥室、原料破碎室、發電室、鍋爐室、竹筏揚池、原料竹貯藏場等。為方便石炭和竹紙等原料及產品搬運而設置的交通設施,包含從林內車站延伸到工場的鐵道支線、竹筏揚池經原料竹貯藏場到工場的原料竹搬運輕便線。福利設施和公共設施包含日本人社宅和本島人(即臺灣人)宿舍、醫局、浴場、斗六尋常高等小學校林內分教場、郵局等。製紙工業最重要的是用水,附近的林內圳於觸口溪引清、濁二水,南行分別灌溉林內、九芎林、石榴班地區的水田,該所實施圳埤改修工程,建造護岸和堅固的用水路,不僅方便工場引水,也有利於附近的水田,還可防止鐵路因大雨氾濫而受損。
臺灣三菱製紙所於大正5年(1916)結束營運,戰後該地由寶隆紙廠使用,日治時期遺留的辦公廳舍主體建築,特色為四坡水之水泥瓦屋頂,牆身為外側磚拱,內側則為承重磚牆,2006年以「林內舊庄役場」為名登錄為雲林縣歷史建築,2009年更名為「原臺灣三菱製紙所辦公廳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