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投縣境內無垃圾焚化爐,當其他縣市焚化爐歲修期南投就出現垃圾堆積問題,集集鎮每日垃圾6公噸卻得囤積超過500公噸垃圾,最快時間取得合法使用堆置點剩第二垃圾掩埋場符合規範,而第二垃圾掩埋場因2012年反對閒置至今2020年卻遭審計單位糾正。
當時集集鎮民抗議因過去第二垃圾掩埋場的防水不確實,下雨就有髒水排出,歷經10年未啟用設備老化毀損若重量太重崩塌的話,地點在水源區難保汙染土地與水源,若廢水流入集集攔河堰對中部民眾影響甚鉅。
2014年陳紀衡參選鎮長時曾簽署絕不在任內開啟垃圾掩埋場,2016年公所邀垃圾轉運站附近2個里及掩埋場所在地居民,召開「研議本鎮垃圾進入本鎮第二垃圾掩埋場說明會」討論開啟垃圾掩埋場可能性,鎮民甚至將媽祖神尊移駕公所;公所提出四方案,一是重啟掩埋場只進集集垃圾,估可用32年,二是進全縣垃圾協助堆置難題,三是將土地還地主,四是掩埋場持續閒置,多數仍反對啟用;身為集集人的南投縣長林明溱表示底渣灰渣是無汙染性,鎮民若不願協助,集集鎮垃圾可能也不會有人處理。
而今2020年第二垃圾掩埋場尚未完備(需修正興辦事業計畫書、完成土地使用變更、申請免受山坡地開發面積限制……等),需再花606 萬元才可用。時任立委林靜儀請環保署與公所研議之攤還方案化解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