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古坑‧大坪頂遺址

古坑.大坪頂遺址位於現雲林縣古坑鄉湖山水庫附近。圖中可見古坑.大坪頂遺址上為柑橘果園,該地雖已遭種植破壞,但仍可在此遺址見到陶片殘跡。

2002年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為湖山水庫興建工程,在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文化項目調查時發現此遺址,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由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於2007年報知考古遺址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後至遺址現地會勘,在經過實際觀察地表與地層堆積結果,初步認定遺址二處均得見原堆積層位,具有古代人類生活與活動遺留,並於2008年列為雲林縣縣定遺址。

大坪頂遺址共有兩處遺址,分為「古坑.大坪頂遺址I」與「古坑.大坪頂遺址II」。「古坑.大坪頂遺址I」調查採集的標本包括史前陶片、石器,瓷片等文化遺物,其中陶器多為夾砂陶,石器形制則多樣,質地多為砂岩及濁水溪流域常見的綠色凝灰質砂岩,多為打製,部分有加磨。「古坑.大坪頂遺址II」的標本包括史前陶片、石器等文化遺物,主要為罐形器,部位可見口緣、頸折及腹片,採集獲一件繩紋紅陶腹片,其餘則為灰黑胎及黑色夾砂陶;石器則可見一件磨製石刀殘件,其他多為打製石器。經考古學家劉益昌之調查研究,對於已暴露的斷面地層和地表已見的史前遺物進行審視,認為遺址年代應屬於新石器時代中至晚期,推估「大坪頂遺址」距今至少2,000年之久。

基本資訊

  • 免費進場
  • 是否開放
  • 所在地-名稱
    雲林縣古坑鄉53號
  • 參考資料
    張素玢主編,《古坑鄉志》,雲林:古坑鄉公所,2020。 厲以壯、劉益昌,《雲林縣古坑大坪頂I、II遺址範圍及內涵評估計畫成果報告》,雲林:雲林縣政府,2008。 劉益昌,《雲林縣考古遺跡普查計畫成果報告書》,雲林:雲林縣政府,2007。
  • 撰寫者
    黃儒柏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