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崁頭厝械鬥和解契約碑位於現嘉義縣梅山鄉玉虛宮前,原碑於明治44年(1911)所立。圖中可見該碑的碑文已明顯斑駁,外觀則以透明玻璃將其封護,避免繼續受外在氣候條件和環境的損壞和影響。
古坑到梅山沿山一帶,有不少以玄天上帝為主神的廟宇,特別是崁頭厝(今永光)的振興宮及嘉義梅山的玉虛宮。清領乾隆22年(1757)受神明旨意,以樟木雕刻兩尊玄天上帝神像,崁頭厝與梅仔坑等信眾合建廟宇於梅山。日治明治39年至44年(1906-1911)崁頭厝試圖將玄天上帝神像迎回崁頭厝,遂引發神明祭祀的衝突,並發生械鬥事件,幸好在斗六支廳、竹頭崎支廳兩位廳長居中協調之下各自分靈建廟,才平息衝突。
此後,崁頭厝信徒便不再至梅山玉虛宮參拜。據此也顯示梅仔坑早期規模雖較崁頭厝大,但於日治初期崁頭厝茁壯發展,便開始爭取玄天上帝的神明祭祀主導權,此也說明崁頭厝信眾在當時已有能力獨自負擔建廟祭祀的費用以及追求祭祀玄天上帝的權力,此衝突不僅是玄天上帝祭祀權的爭執,也顯見聚落發展後信仰獨立性的表現。然而由於該碑年代久遠並經歷自然環境風吹日曬雨淋的歷練,至今已明顯風化,財團法人臺灣省嘉義縣梅山玉虛宮第三屆董事會於1994年於一旁,另立一座仿舊碑文之重刻新碑,並將原本的碑碣以玻璃帷幕封存,以減緩損壞狀態。


